关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学科、专业的通知
2007-05-22
各教研室:
现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《关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学科、专业的通知》(研院【2006】47号),我校近期在现有的22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一次自主设置学科、专业(即二级学科)的申报工作,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 请根据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与实际工作的情况,自主设置学科/专业,且该学科/专业是可以纳入我校现有的一级学科授予范围内的二级学科,避免将三级学科升级为二级学科。
三、 请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研究生科预审,预审通过后再按一式二十五份提交。
四、 联系电话研究生科:8848,校研究生院培养处(学位):
汪洋 84037996
特此通知
中山一院科教处研究生科
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